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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星新闻在线调查:到处可见的电子烟草广告界限在哪里?

2021-08-18 22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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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线电子烟草广告图案多种多样,部分有业者用胶带遮挡烟草戒烟等语言。

有效解决戒烟问题伤害减少95%……

百货公司内、道路边,到处可以看到电子烟草产品的广告,常见的大人物的脸和悠然的表情相结合。电子烟能做广告营销吗?电子烟草广告内容的界限在哪里?红星记者注意到,深圳、成都等地已经对在线电子烟草广告发出禁令,但由于将电子烟草按照烟草管理的相关规定征求意见,在线电子烟草广告还很普遍。

业内人士认为,禁止电子烟草广告,实际上已经把电子烟草和传统烟草等号,但现在禁止的律师也分析说,现行的广告法足以约束电子烟草广告。

在线电子烟草广告图案多种多样,部分业者用胶带遮挡烟草戒烟等语言

红星新闻记者在线访问,发现位于东街附近的FLOW福禄电子烟草体验店,海报上有些语言被黑色胶带复盖。

▲东大道附近的电子雾化体验馆外的戒烟广告

店主告诉记者,店内的宣传片都是厂家统一制作的宣传材料,加盟店可以自己选择宣传片的风格,但是宣传片的内容是一样的。今年5月,店主收到制造商的通知,要求隐藏几个字。

烟和戒烟这个词被掩盖了。这是制造商的要求,但对我们的销售几乎没有影响。买电子烟大多有吸烟的习惯,基本上面向安全和戒烟的特征选择电子烟。

东街附近的电子烟草销售店内的广告语部分被隐藏在

这家店的楼下,另一家电子烟草店外的海报上写着戒烟三部曲。

这是我们最近的夏季宣传活动海报,主要介绍烟草交换电子烟草、其他品牌烟草交换等优惠活动,烟草三部曲也是我们家的主要卖点,适应电子烟草,最终摆脱烟草,使用电子烟草。

位于清江西路附近的西单百货商店,宽1米2米的广告灯箱站在入口处,位置显着。

现场销售员告诉记者,宣传资料主要有易拉宝、粘贴式海报和灯箱三种,广告复印件由制造商决定,但内容相似,但现在的复印件与过去相比有所不同。以前的广告以健康为中心,现在强调口感,强调健康有可能产生误解。之后,制造商要求我们统一交换。

东街附近的电子雾化体验馆以外的戒烟广告

事实上,广告不仅是产品特性,也是业者提高销售量的有效方法。

青羊万达广场内,电子雾化生活馆借七夕开展优惠活动,店外招牌上买一送一的四个大字吸引了很多过路人。活动是制造商的意见,我们在活动期间也有业绩评价,广告是两天前发布的,现在体验的顾客基本上是面向买一送一的优惠。七夕前后体验的顾客人数是平时的3~4倍,晚上也忙不过来。

学生家长告诉记者,在和孩子一起购物时,有意避开电子烟草店。电子烟草业者的广告引人注目,担心孩子对这种价格不高、外观时尚的电子产品没有抵抗力。

青羊万达广场内的电子雾化生活馆广告内容是买一送一

行业期待更清楚的法律规定

律师:现行《广告法》限制电子烟草广告

今年3月22日,工信部发发表了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》,在附属规则中追加了重要条件。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,这将大大提高电子烟草,有效规范电子烟草生产经营活动。

一位从事电子烟行业超过6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行业正在等待更加清晰的政策出台,同时也在积极争取更大的经营空间,其中就包括电子烟的管理和广告形态。

“‘电子烟’可以分为加热型和雾化型两类,加热型已经在2017年纳入卷烟管理,但目前的监管政策却始终没有将雾化型电子烟和传统卷烟划等号,这也是导致这一类电子烟和卷烟在监管层面始终不对等的关键原因。由于互联网销售渠道被彻底封堵,线下成为电子烟销售的‘主战场’,商家会在线下不断试探广告内容和广告形式的边界。”

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2005年中国初代电子烟“如烟”诞生,以辅助戒烟作为卖点,但第二年其包含“戒烟”字样的广告就被定义为“虚假宣传”。此后,中国电子烟广告一直受到“夸大功效”和“虚假宣传”的指责,但由于《广告法》明确禁止的是烟草类产品,而电子烟尚未与烟草类产品划等号,所以监管层面存在一定空缺。2019年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草侵害的通知》后,电子烟草产品完全失去了在线销售渠道,无法在网上发布广告,重点转向在线市场扩大,地方政府也陆续将重点放在在线电子烟草广告上

成都市春熙路银石广场内的电子烟销售店,开业活动广告

电子烟行业媒体蒸汽粉丝创始人陈谷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广告有专门的广告法,烟草是不允许的,但是电子烟草也不能做广告的话,电子烟草的管理实际上是烟草

头部电子烟草企业占领大型购物中心,这些店铺的存在也是广告行为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禁止电子烟草广告是不现实的。同时,地方政府在进行这方面的限制时也会受到传统烟草行业的影响,作为纳税大户,传统烟草行业在新型烟草产品的扩张面前压力不小。

陈谷龙认为,在国家水平上等待电子烟草和传统烟草之前,地方对电子烟草广告的限制至少可以说是无法依赖。电子烟草能否做广告,还是回到电子烟草的根本问题,希望政策早日明确,其他问题能够明确。

北京市烟草控制协会秘书长崔小波表示,烟草控制环境和无烟立法的建设是烟草控制者的重要动力来源。无烟环境立法、警告烟盒包装、提高烟草税和烟草价格、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政策可以促使吸烟者放弃烟草。

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卢秋羽在其论文《电子烟广告属性及其管制》中援引《广告法》条文提出,即使没有明确规定电子烟是否属于烟草制品,同样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的保护,同样应该对其销售和广告作出严格限制。

文章提到,《广告法》第十条规定,“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”,第六十九条规定,“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,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”,第四十条规定,“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、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医疗器械……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”。由此可见,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,对电子烟销售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,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应承担重大法律风险。

地方制定限制电子烟草广告的方案,虚假广告成为处罚依据

实际上,国内各地在制定或修订烟草规定时,将电子烟草和电子烟草广告纳入控制范围。

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烟草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控制烟草条例》)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,2019年10月1日起,《控制烟草条例》明确规定禁止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,将电子烟草纳入烟草产品进行控制

2020年11月,深圳发行了国内首张电子烟草广告违规票,违规广告包括依赖症强,精神饱满的体型小,容易携带的不打扰,去除无烟灰的焦油,更简单一口一口地光滑清爽等内容。

7月19日,江西省新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烟草专卖局在特别行动联合检查中发现,某电子产品店外陈列立体灯箱,灯箱上有电子烟草广告,广告内容为某禄新一代电子烟草比传统烟草危害性下降95%,零焦油,无致癌物,零二手烟草危害。

新馀市市场监督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55条第1款的规定,命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处以广告费用4倍的行政处罚。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,新馀市市场监督局引用的法律条款内容是虚假广告而不是烟草广告。

今年3月,成都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烟草控制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其中明确要求,室内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烟草,实施全面禁止烟草,全面禁止烟草《通知》表示,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饮食服务、农贸市场、商品批发零售、药品批发零售等公共场所内的烟草管理,加强烟草广告管理,全面清除城市建设区内所有形式的烟草(包括电子烟草)广告。

红星新闻记者打电话给锦江区市场监督局沙河市场监督所,通过转接,记者通过投诉通报电话,记者反映管辖区内的在线电子烟草广告问题时,接线员说不知道相关规定和通知,记者提到《通知》内的规定后,接线员通知记者

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王培哲 摄影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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